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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来源: 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  |   发布日期: 2012-02-14 13:45    |  作者: 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
  2009年度,我办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自治区人防办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,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,与建设服务机关、责任机关、透明机关和诚信机关相结合,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情况如下:

一、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    截至2009年12月31日,我办在各类公开媒体共发布信息134条,其中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3条,在人防网站发布95条。在发布的信息中,涉及政务信息的有102条、党务信息的17条、政府及本办文件的有10条、机构职能的有1条、人防规划、重大建设信息的有2条、其它服务事项的有2条。

    2009年,我办未接到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,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。

    二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

    (一)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工作机构

结合党组成员的调整,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也及时做了调整补充,成立了由主任成东桥为组长,副主任梁月影、刘冬生、纪检组长邹应能、党组成员陈炜为副组长,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。同时,成立了专门的承办机构,明确了秘书科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,通信站协助做好网站管理和信息传输等工作,为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。

    (二)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

   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、市政府贯彻《条例》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办实际,我办制定了《柳州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》、《柳州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》、《柳州市人防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》、《柳州市人防办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制度》、《柳州市人防办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》、《柳州市人防办有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》、《柳州市人防办关于向柳州市档案局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办法》、《柳州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》等8项制度,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。同时,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流程,明确分工、细化步骤、优化流程,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,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。

    (三)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

    我办在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柳州(网址为www.liuzhou.gov.cn)的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”中设有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,按照市政府的要求,及时、准确地公开《柳州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、《柳州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,并设有机构职能、法律依据、发展规划、行政执法、便民利民服务、工作动态、重大项目建设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菜单,政府信息一目了然,方便市民的查找和了解我办的各类情况。

    4、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

我办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还设有一个子网站,网址为http://rfb.liuzhou.gov.cn/,网站内容丰富,更新及时,向市民发布我办最新的动态。我办还通过新闻发布会、参加政府组织的电台座谈会、新闻媒体直接报道等途径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,如每年举办的全市人防工作会议,我办向驻柳的所有媒体发布这一消息,使信息公开化、透明化;还有,8月份“全区人防宣传月”活动,是我办年度工作重点,我办也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,通过多种方式、多种渠道来宣传柳州人防,使市民对“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”政策和人防应急救援、疏散等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,这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欢迎。

    三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

我办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:一是由于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颁布实施时间不长,是一项全新且系统的工作,我办已建立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,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;二是网上填报内容不够充实,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,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。三是人防部门的国防属性,许多工作属于保密范围之内,尤其是一些建设项目的数量、质量、性能、用途都不宜公开,所以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。

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办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,采取多种方法,力争全面、及时、准确地进行公开,努力使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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