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《柳州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来源:
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 |
发布日期:
2021-11-05 15:21  
| 作者:
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为进一步提高人防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,规范人防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,我办学习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,调整了《柳州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(征求意见稿)》,现予以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欢迎各界人士于2021年11月20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。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:
1.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90号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宣科,邮政编码:545000;
2.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lzrfbfxk@163.com;
3.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72-3818955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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